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大而全、小而全”格局的弊端日益凸显。2002年,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进行了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859号文件),从政策上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这对盘活国有大中型企业存量资产、精干主业无疑是一重大举措。然而,由于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是一项十分复杂的改革,涉及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债权债务、劳动关系、职工身份变化等深层次问题,使实际操作难度加大。近年来,尽管各级政府及相关企业为此下了很大功夫,但收效并不理想。
一、企业主辅分离面临问题的成因分析
1.干部职工思想不稳定。按照规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涉及“两个身份置换”的问题,即企业身份和职工身份的置换。被分离的企业由原省属企业下划一级而实行属地化管理,同时职工要与原企业解除、变更或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不再是原有的省管企业职工身份,这导致企业职工的失落感。
2.地方政府不乐意接收。辅业改制后,其离退休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管理等等都要属地化管理。而且相对主业来说,被剥离的辅业多与主业关系不大、人员较多、效益一般或是效益较差。因此,地方政府把其当作经济包袱和额外增加的负担,在接收中总是以各种理由“阻挡”工作的推进,进行抵触。
3.时间紧、任务重、社会稳定风险压力大。2008年山东省国资委要求8家省管企业中的49个辅业单位完成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任务。由于近年来一些大企业集团经济效益普遍较好,其所属改制单位的职工不愿意被属地化管理的意识在上升,“跟着大集团走”的思想意识强烈。同时,大集团的“老板”也求稳怕乱、不愿意冒“政治风险”,客观上给社会稳定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4.改制成本高、牵扯精力大。辅业与主业分离以后,在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土地划拨、税收减免等方面,各级政府机关包括公安等部门都要付出较高的改制成本和稳定成本。原本相对简单的企业经济行为,即出资人优化资源配置、资产重组等,变成了政府的行政行为,而且涉及部门多、牵扯精力大。
5.容易产生遗留问题。辅业与主业分离以后实行属地化管理,涉及的内退职工工资收入、离退休职工和工伤职工等特殊人群各项福利待遇以及子女就业等方面问题较多。而原省属企业支付标准客观上要高于地方标准,因此,辅业改制以后会带来较多的遗留问题。
6.资产效用的最大化难以实现。被剥离的辅业一般规模相对较小,属地化管理以后,在当地形不成规模经济,难以实现资产价值的最大化,也就难以实现应有的市场效益。
7.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被剥离的辅业一般都属于竞争性行业,按照859号文件规定,改制企业要实现产权多元化,即国有资本逐步退出。因此,国务院国资委21号文件规定,对于国有法人控股的改制企业,国有企业持股比例不得超过75%。从已改制完成的企业看,资产价值评估缩水现象较为严重,低价转让现象较多。
通过分析,用859号文件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办法精干主业,从资源配置规律来讲,其硬“划”的方法并不科学,行政色彩较浓,不利于资源按照市场需求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二、关于企业主辅分离问题的对策
可用资产重组的方式,将省管企业的“非主业”企业“合并同类项”,以解决当前企业主辅分离中遇到的问题。既可达到精干主业、剥离辅业的目的,又可避免用硬“划”的方式剥离辅业而带来的负面效应,且方法简单、易于操作,也符合用经济手段达到资源配置的目的。
“合并同类项”可以分两种形式:(1)按照《公司法》组建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直属于省国资委领导,将现有省管企业“非主业”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并将审计后的国有净资产注入到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考虑到操作的稳健性,可暂时保持现有被剥离企业的工商、税务登记不变;行政管理体制划到新公司;新公司在业务管理上可按行业设立事业部管理,如机械制造事业部、医药化工事业部等。这样,可实现省管企业“非主业”资产的集中管理,有利于国有资产监管、资产重组、资产处置、企业兼并,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战略定位:以资产经营管理为中心,整合省管企业资源,构建经营平台,孵化新兴产业,形成规模经营、协调发展的创新型和绩效型资产经营集团。(2)以省管企业中的行业“老大”为主,兼并同类企业,这样既能使“彼方”达到剥离辅业、精干主业的目的,又使“此方”做大做强。这种方式简单且易于操作。省管企业中的行业“老大”在兼并后的战略定位:整合省管企业同类资源,优化资产质量,做精专业、做大品牌、做优业绩,实现“非主业”企业国有资产的价值最大化。
两种方式的任何一种相对“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办法都更为简单和易于操作,都可以规避硬“划”带来的诸多风险,具体来说还有以下优点:(1)使“辅业”变主业,实现优势互补、弱者变强、强者更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2)可减少“两个身份置换、国有土地划拨”等繁琐程序,而且企业仍是省属企业,身份仍是国有,被整合企业的干部职工易于接受,有利于稳定;(3)实现管理整合,有利于发挥管理优势和专业化管理,提高行业整体管理水平,进而降低管理成本;(4)实现资源整合,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效用;(5)实现技术整合,发挥技术优势,提高竞争力;(6)实现省管企业“非主业”资产的集中管理,对资产监管更为有利。
(作者单位:山东鲁华能源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