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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策划]透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
| 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于2006年7月1日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和两个《办法》的有关要求,财政部以2006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对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展开了全面的清查工作。 |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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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策划]《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出台与金融企业财务管理 |
| 2006年1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下文简称《规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下文简称金融企业)施行。《规则》分11章,共66条,从风险防范、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等六个方面,对金融企业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并有相应罚则予以约束。《规则》的制定是为了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规范金融企业财务行为,促进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防范金融企业财务风险,保护金融企业及其相关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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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策划]
运筹帷幄——解析新会计准则下企业的纳税调整 |
|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这是我国会计规范层面的一项重大变革,同时也必然导致原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体系下的“税会”协作模式以及具体的纳税调整内容发生变化。如何应对这一变化,是企业应该着重关注和思考的问题,以从容应对新会计准则即将于2007年1月1日实施所带来的冲击,使企业更加健康、快速、平稳地发展! |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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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策划]
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国际考察 |
虽然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发展在国际已呈星火燎原之势,特别是随着《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的颁布及其对美国乃至世界各国会计、公司治理、证券市场监管都产生的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萨班斯法案对审计委员会的重新定义,对其职能的重新阐述,揭示了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大作用。但是在国内,审计委员会毕竟还是一个新生的事物,正处于摸索阶段。系统地回顾审计委员会在全球范围内,特别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产生发展历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是十分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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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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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策划]
东西南北中总会计师畅谈新会计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新会计准则,是在综合考虑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后做出的又一次重大会计改革,在我国会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的制订和颁布,充分证明了财政部的英明及其领导下的中国新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良苦用心,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在财政部新会计准则指南即将出台之际,《中国总会计师》杂志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教育,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先进的事迹鼓舞人”和“立足财会,彰显英才,感动中国,赢在世界”的思想指导下,于近期举办了新会计准则座谈会,约请了数位大中型企业财务工作的主管,取得了圆满成功。 |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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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策划]
中国企业酝酿“内部控制革命”
——美国《萨班斯法案》7月大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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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5日,被美国总统布什称作“自罗斯福总统以来美国商业界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法案”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将对所有在美上市的外国企业中生效,在美上市的所有公司都要求按照《萨班斯法案》要求提交财务年报。70余家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包括内地的和香港的)也不例外。由于遵循《萨班斯法案》,尤其是该法案的第404条款,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的工作量异常繁重,这些企业为此付出的合规成本少则几百万,多则上亿元人民币;动用的员工少则几百人,多则几千人;耗时也从几个月到近两年不等。即便如此,仍有不少企业要面临是否能顺利过关的考验。对此,中国企业必须严阵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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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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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策划]
《暂行办法》吹响总会计师“回归”号角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 |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近日公布了《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从总会计师的职位设置、职责权限、履职评估、工作责任等方面对总会计师做了具体的规定,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为总会计师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了制度保证,对解决目前中国总会计师“没有位、不到位、放错位”问题,提高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着重要的作用。 |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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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策划]
透视新审计准则 |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共计48个项目,这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建设中属于第一次大规模的、集中准则制定、修改和颁布,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走向国际趋同、走向完善的重大举措。
新审计准则是柄“双刃剑”,在为注册会计师执业提供指导的同时,又强化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将对审计实务工作产生全面、深刻的影响,我们对此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如何深刻领会准则精神,指导实务工作,需要注册会计师认真思考、研究。 |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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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策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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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行。由于新会计准则所带来的很多理念和做法与中国目前的会计规定和实务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某些方面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根本性的改变。因此会给实施带来了相当的难度,促使企业必须抓紧时间,全力以赴。
从多个角度考察研究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仅可以给企业实施工作提供专业的参考,而且也可以为政府防范不规范行为提供适当的建议。 |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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